督查引领守护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位教职工、幼儿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教体局对海安市开发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
督促学校开展自查
督促学校幼儿园食堂按照《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制品。
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按照《江苏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办法》要求,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季度检查制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原料进货查验、每餐次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是否规范、到位。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落实“阳光食堂+智慧监管”工作
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接受社会公众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通过此次检查,强化提高了学校幼儿园负责人、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了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营造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饮食就餐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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